本報訊(記者 李易書 通訊員 張玉卓 趙立華) 日前,九台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連環入室盜竊案。被告人李某、張某曾為獄友,出獄後不思悔改,於2013年5月至8月結夥盜竊32起、搶劫1起。
    2013年5月至8月間,在九台市佳隆小區、工商行小區、怡景花園小區相繼發生30多起入室盜竊案,幾十戶居民財產遭受損失。被盜的均為一、二樓住戶,且紗窗均未安裝防護欄。九台市公安局經過全力偵破,將嫌疑人李某、張某抓獲。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系伊通縣農民,曾因盜竊罪於2006年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張某系九台市農民,曾因盜竊罪分別於1990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於2002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因犯搶劫罪於2006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兩人為在監獄服刑的獄友,出獄後不思悔改,於2013年5月至8月間結夥盜竊32起、搶劫1起,其中盜竊未遂3起,盜竊現金人民幣48885元,盜竊物品價值人民幣40377元。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8.9萬元,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五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萬元。
    判決被告人張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8.9萬元,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七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萬元。  (原標題:一連環入室盜竊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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