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多倫多12月15日電 (記者 徐長安)當地時間12月15日,加拿大魁北克省最高法院審理中國留學生林俊被肢解案,法官給予陪審團最後指引後,12名陪審員被隔離,他們將決定32歲的嫌疑人盧卡·羅科·馬格諾塔(Luka Rocco Magnotta)的命運。
  馬格諾塔被指控在2012年5月涉嫌殺害33歲的蒙特利爾康科迪亞大學中國留學生林俊後,將其分屍,並將部分屍塊通過郵包寄給在首都渥太華的加拿大保守黨和自由黨總部,以及西部城市溫哥華的兩所學校。事發後,馬格諾塔搭乘飛機前往法國,而後進入德國柏林。警方偵查鎖定馬格諾塔嫌疑最大,並向190個國家發出預警。
  檢方指控馬格諾塔5項罪名,包括一級謀殺及另外4項罪名,包括辱屍、發放淫穢材料、刑事騷擾總理哈珀及國會議員、郵寄淫穢和不雅物料。馬格諾塔之前已承認殺人,但其律師以其犯案時精神失常為由為其做無罪辯護。
  加拿大廣播公司的報道稱,檢控官路易·布迪里耶(Louis Bouthillier)指控馬格諾塔在實施犯罪行為時沒有精神失常,其犯罪行為是有計划進行和深思熟慮的。在林俊死後的48個小時中,馬格諾塔有條不紊地訂機票,郵寄死者殘肢,清空住所,丟棄作案工具,甚至開始為他未來的歐洲伴游職業作准備。
  魁北克最高法院法官蓋·庫爾諾耶(Guy Cournoyer)在15日當天最後指引中告訴陪審團成員,馬格諾塔因為精神失常而犯罪的說法如果要被接受,就必須考慮兩個問題:馬格諾塔在犯罪時候有沒有可能遭受某種精神失常;第二,這種精神失常是否讓他無法辨別對與錯。如果上述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馬格諾塔則不能免於刑責。
  不過,加新社的報道稱,法官最後的指引為犯罪嫌疑人的二度謀殺罪名或者一般殺人罪仍留有空間。
  但陪審員被告知,如果他們選擇馬格諾塔不負刑事責任,那麼這一裁定將適用於所有5項指控。
  15日當天的審理中,法官給予陪審團最後指引,14名陪審團成員聽取了指引。但法官在指引結束後,有2名陪審團成員被送回了家。留下的陪審團成員包括8名女性和4名男性。(完)  (原標題:加拿大中國留學生林俊被殺案 陪審團接受法官最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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